瓦楞纸板国家标准

瓦楞纸板国家标准
1 范围
  本标准规定了瓦楞纸板的定义、代号、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。
  本标准适用于外包装用瓦楞纸板。
  2引用标准
 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探讨使用下列标准*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  GB/T450-1989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(eqv ISO 186:1985)
  GB/T462-1989纸和纸板水份的测定(eqv ISO 287:1978)
  GB/T2828-17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)
  GB/T6545-1998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法(eqv ISO 2759:1983)
  GB/T6546-1998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法(itd ISO 3070:1987)
  GB/T6547-1998瓦楞字班厚度的测定法(itd ISO 3040:1991)
  GB/T6548-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法(eqv JIS ZO 402:1988)
  GB/T10342-1989纸张的包装和标志(neq OCT 1641:1975)
  GB/T10739-1989纸浆、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(eqv ISO 187:1984)
  GB/T13023-1991 瓦楞原纸(neqJIS P3904:1985)
  GB/T13023-1991 箱板纸(neqJIS P3902:1985)
  3定义及代号
  3.1定义
  本标准采用写列定义。
  3.1.1 瓦楞纸板 corrugatedfiberboard
  由箱板纸和经过起楞的瓦楞原纸粘合而成的,用于制造瓦楞纸箱的一种复合纸板。
  3.1.2 单瓦楞纸板 double wallcorrugated fiberboard
  由两层箱板纸和一层波纹状的瓦楞原纸粘合而成的瓦楞纸板。
  3.1.3 双瓦楞纸板 triple wallcorrugated fiberboard
  由两层箱板纸、两层波纹状的瓦楞原纸及一层瓦楞芯纸粘合而成的瓦楞纸板。
  3.2代号
  瓦楞纸板的代号规定如下:
  S1.1~S1.4--分别为优等品双面单瓦楞纸板的第1~4种。
  S2.1~S2.4--分别为一等品双面单瓦楞纸板的第1~4种。
  S3.1~S3.4--分别为合格品双面单瓦楞纸板的第1~4种。
  D1.1~D1.4--分别为优等品双面双瓦楞纸板的第1~4种。
  D2.1~D2.4--分别为一等品双面双瓦楞纸板的第1~4种。
  D3.1~D3.4--分别为合格品双面双瓦楞纸板的第1~4种。
  4产品分类
  4.1分等
按物理强度将单瓦楞和双瓦楞纸板各分为4种(见表1)。根据用途及原材料的质量等级,将每种瓦楞纸板分为优等品、一等品和合格品。其中,优等品为出口商品及贵重物品包装用瓦楞纸板;一等品为内销物品包装用瓦楞纸板;合格品为短途、低廉商品包装用瓦楞纸板。
表1
种类
内优等品
一等品
合格品
代号
耐破度KPa
边压强度KN/m
代号
耐破度KPa
边压强度KN/m
代号
耐破度KPa
边压强度KN/m
单瓦楞纸板
S-1.1
S-1.2
S-1.3
S-1.4
638
785
1177
1570
4.5
5.0
6.0
7.0
S-2.1
S-2.2
S-2.3
S-2.4
410
686
980
1373
4.0
4.5
5.0
6.0
S-3.1
S-3.2
S-3.3
S-3.4
392
588
784
1177
3.5
4.0
4.5
5.0
双瓦楞纸板
D-1.1
D-1.2
D-1.3
D-1.4
785
1177
1570
1961
6.5
7.0
8.0
9.0
D-2.1
D-2.2
D-2.3
D-2.4
686
980
1373
1765
6.0
6.5
7.5
8.0
D-3.1
D-3.2
D-3.3
D-3.4
588
784
1177
1570
5.5
6.0
6.5
7.0
  4.2楞型结构及其尺寸
  4.2.1瓦楞纸板的楞型结构及尺寸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,其瓦楞形状均为UV型。
表 2
楞型
楞高,mm
楞数,个300mm
A
4.5~5.0
34±2
B
3.5~4.0
38±2
C
2.5~3.0
50±2
D
1.1~2.0
96±4
  4.2.2瓦楞纸板厚度:单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表2所规定相应楞高的下限值。双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表2所规定相应两种楞高的下限值之和。
  4.2.3瓦楞纸板的宽度、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  5技术要求
  5.1材料
  5.1.1箱板纸应符合G/T13024的规定。
  5.1.2瓦楞原(或芯)纸应符合G/T13023的规定。
  5.1.3采用淀粉黏合剂或其它具有同等效果的黏合剂。
  5.2瓦楞纸板
  5.2.1瓦楞纸板的各项技术指标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。
  5.2.2瓦楞纸板的粘合强度应不低于588N/m。
  5.2.3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(按在线水分)为(14±2)%。
  5.2.4瓦楞纸板的外观:表面应平整、清洁、不许有缺材、薄边,切边应整齐,粘合牢固,其脱胶部分之和每平方米不大于20cm2。
  6试验方法
  6.1试样的采取及处理按GB/T450和GB/T10739的规定进行。
  6.2厚度的测定按GB/T6547的规定进行。
  6.3长度、宽度尺寸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直尺检测。
  6.4边压强度按GB/T6546的规定进行。
  6.5耐破强度按GB/T6545的规定进行。
  6.6粘合强度按GB/T6548的规定进行。
  6.7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可以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测定,也可按GB/T462的规定进行,但无需恒温恒湿处理。
  6.8瓦楞纸板的外观质量按肉眼观察评定。
  7检验规则
  7.1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,样本单位为张。
  7.2供方应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。
  7.3交收检验抽样方案按GB/T2828规定进行。交收抽样项目分类、检验水平、抽样合格质量水平(AQL)按表3规定进行。
    7.4 按表3规定进行判定时,若同时出现B类和C类不合格时,在符合B类不合格品AcRe判断值前提下,如果B 类和C类不合格品之和等于或小于C类不合格品的Ac值,则判为批合格;若大于,则判为批不合格或进行**样本的测定,测定后判定方法相同。
  7.5 需方有权安本标准进行检验,如对批质量有异议时,应在带货后三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复验。复验结果若不符合本标准规定,则判为批不合格,由供方进行处理;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则判为批合格,由需方负责处理。
表 3
批量
正常检查三次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S-3
不合格分类
卷筒(件)
样本大小
B类不合格AQL=4.0
Ae..Re
C类不合格品AQL=6.5Ae..Re
B类不合格
C类不合格
≤150
3
0..1
边压强度
耐破强度
粘合强度厚度交货水分外观
5
5(10)
0--2
1--2
151~3 200
8
8(16)
0--2
1--2
0--3
3..4
3201~35 000
13
13(26)
0--3
3..4
1--3
4..5
  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
  8.1 产品的包装和标志按GB/T10342的要求或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  8.2 运输时必须用带蓬、防雨、洁净的运输工具。
  8.3 存放地点应保持通风干燥,远离火源,长期堆码应高于地面100mm。要避免雨淋暴晒和污染,并严禁大型物品挤压。
  8.4 产品出厂后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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